8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和《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下称《提示》),对临期食品进行标准界定,明确了重要节点备货不超过日常3倍的管理规范。
临期食品指快到保质期但还没过期的食品,此次工作指引明确界定食品保质期为1年及以上的,过期前45天算临期;食品保质期10天到1年的,剩余保质期时长不足保质期1/10就算临期。
“过去临期食品缺乏统一标准,部分商家将临期食品与正常食品混售、不予标识,甚至将过期食品涂改日期后销往农村,使得农村成了临期食品的‘灰色地带’。”8月24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杨海霞教授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海霞介绍,食用过期食品可能导致人体感染微生物,造成化学伤害和营养流失。例如,食用被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等污染的食品,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引发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过期酸奶、变质的面包糕点及霉变的坚果等易滋生黄曲霉,黄曲霉素是强致癌物,长期摄入会严重损害肝脏,增加患肝癌的风险。
“食用在合规渠道购买、有明确标识、储存得当,且在保质期内的临期食品,一般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杨海霞表示,临期食品的风味、口感、安全性都有保障,只要存放恰当,通常可以安全食用。但某些对光、氧气敏感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C),可能会随存放时间延长而衰减,若对营养成分有较高要求,选购时需注意。
此外,一些油脂含量高的食品,如坚果、饼干、方便面,存放过久易出现油脂氧化酸败,产生哈喇味,长期摄入可能影响健康。